记者:鲁燕 陈莎莎 图片:罗婉婉 孙梦婷
10月13日晚18:30,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特邀华东政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于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大模拟法庭隆重举办以“公民权利的基本原理”为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主持工作副院长李占荣教授亲自主持,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法律系主任蒋铁初副教授、田东奎教授、张蹇博士、魏腊云博士等出席了本次讲座。
(主讲人:胡玉鸿教授;主持人:李占荣教授)
窗外秋雨沥沥,晚风习习;室内的大模拟法庭则座无虚席。大一大二的法学学子都慕胡教授之名而来,聆听公正的声音。
胡教授从四个方面讲述了公民权利的基本原理。首先,胡教授从 “个人、公民、人民”、“人权、自然权利、法定权利”、“权利和基本权利”三大范畴的阐述入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次,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定位与发展,胡教授认为权利与人们的正常需求有关,具有自明性、利益性、自主性等特点。这也为权利经过自然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这一发展过程所证明,其根本宗旨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需求,保障人生而为人的尊严;第三,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阐述,我国宪法主要规定了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三大权利,在此基础上还突出规定了差别对待以及特定人权。最后,胡教授对我国现行宪法做了总体评价,认为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规定了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三大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还突出规定了差别对待以及特定人权;我国的现行宪法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在主要权利方面规定得比较全面、完整,强调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需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需加强权利保障条件的实施,完善救济制度,确保基本权利的落实;需补充作为个人与公民而言不可或缺的权利,如迁移权、罢工权等。
在最后的互动环节,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学子热情高昂,不断向胡教授提出学习之内或之外的相关问题。09法3王向宇率先就我国拆迁问题中的钉子户的人身权利提出疑问,接着09法3项鑫就拆迁合法与否,09法3郑喆对于宪法是否真的代表了中国公民的利益提出了质疑。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的各种观点与胡玉鸿教授的精辟讲解之间相互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在整场讲座中,胡教授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耳熟能详的故事,清晰明了的思路,深入浅出的阐明了关于公民权利的基本原理,给我们渴望知识的心灵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洗礼。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给了我们与名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提高了专业知识,拓展了法律视野,还有助于培养探讨研究法律问题的兴趣;并表示希望可以多多参加此类有价值有深度的讲座。
(初审: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