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校际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基地面向我院2023级本科生招收科研助理共3人,于2024-2025年第一学期赴西南政法大学学习。
一、研究基地概况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本研究院主要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等学科的比较研究,致力于加强促进中外刑事法学的交流合作,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标准的刑事法自主知识体系,推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理论的国际传播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
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本研究院聚焦科技法学基础理论与数字科技法学、空间科技法学、生命科技法学、能源科技法学领域丰富实践,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部署和加快发展科技法学的工作要求,深化拓展法学研究新形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科技法学人才。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本研究中心系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备案中心、重庆市新型智库,中心主要开展对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区域的法律政策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国际传播和社会服务,积极推动法治交流合作,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二、申请条件
1、2023级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包括2023级非诉实验班和数据法学实验班的学生,不包括2023级二学位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科研兴趣和潜力,在完成课业的基础上,能够胜任研究基地布置的科研辅助工作。
三、申请程序
1、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基地科研助理申请表”(附件)。
2、8月28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tongli22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表电子版附件命名规则如下:申请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的,附件名为“刑事-姓名”(如:刑事-张三);申请科技法学研究院的,附件名为“科技-姓名”(如:科技-李四);申请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附件名为“东盟-姓名”(如:东盟-王五)。
3、学院在收到申请表后报送西南政法大学,由西南政法大学根据申请表内容遴选。
四、注意事项
1、科研助理参照“西南政法大学民商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交换生”管理,编入相应班级,学习相关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接收大学提供的修读课程成绩单,进行学分互认。
2、双方互免对方学生在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学生的住宿费及其它费用(如教材费等)按照接收方的收费标准由学生本人直接向接收方缴纳。
3、科研助理赴接收大学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教学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