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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0-09-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院[2008]127号文),学校全部课程实行缓补考,组织形式分两类,必修课程一般由学校在每学期初组织,其他课程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程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必修课程的缓补考定于915日(周三)至917日(周五)进行。上午:830--1030;下午:1230--14301515--1715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证明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届时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考试时间与其他安排冲突,应事先向有关部门办理好请假手续)考生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不得将手机、PDA、电脑笔记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关闭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放在考试用课桌座位上或抽屉内均视为违纪

2.注“*”部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20分钟到指定试卷收发处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试卷收发处设在下沙校区行政楼112室西

3. 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特别要强调证件和手机问题),对考场进行清场,指定考生座位顺序,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 监考人员应不准其参加本场考试)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关闭的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指定位置,核对考试课程名称和学分,让考生签到并清点考生人数。待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认真填写试卷袋,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4.上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和选修其他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补考;但旷考、弃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不及格及缓考者,不予安排补考。缓补考安排表见附件,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

5.艺术学院开设的课程,由学院根据课程教学特点和要求,选择安排补考或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公共体育(2)、(4)》、《保险精算(1)》等课程,由各开课部门安排落实,请缓补考的学生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

6.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 对某些英语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推荐,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后,申请参加高一级别的大学英语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达到75分者,可跳级,免修考试与缓补考同时进行。学生申请表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910日上午1100前交教务处。

7.考试期间实行总监考、巡考、监考员三级监考制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要求,补考课程成绩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缓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如下:


(2)请各卷教师于920日(周一)前将缓补考成绩(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925日(周六)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其他课程组织安排

未安排缓补考的其他课程,如需参加缓补考的学生应参加下一轮该课程开课学期的选课,此时学生可以选择参加缓补考,也可以选择放弃缓补考、直接参加课程重修。凡选择参加缓补考的学生不需参加课程的修读,直接参加期末考试或实验考核等,不缴纳重修学分学费。
缓补考名单.xls                                      

                                                                                                                                           教务处

                                     2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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