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0、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学金类别、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其中一等优秀奖学金为1500元,评定比例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0%;二等优秀奖学金10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5%;三等优秀奖学金6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20%;单项优秀奖学金3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5%。
2.各相关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比例评定,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如一等奖学金实评人数少于应评人数,则剩余名额可累加至二等奖学金评定范畴,并依此类推。(只累加名额,不累加奖金总数。)
(三)评比条件:详见附件。
(四)评比要件:(1)学业成绩分;(2)导师评分;(3)研究生综合素质分
(五)评选方式:以综合测评积分方式参评,综合测评计分方法为:
1.总分=0.8×学业成绩分+0.1×导师评分+0.1×研究生综合素质分
2.学业成绩分测算方式:
2010级:学业成绩分=0.4×课程成绩平均分+0.6×科研成果分/5
2011级:学业成绩分=0.4×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0.2×选修课程成绩平均分+0.4×科研成果分/5
3.科研成果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4.导师评分和研究生综合素质分均实行百分制,由导师和评审小组从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具体评分表详见附件。
5.在不违背总原则的情况下,如确有需要,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测算方式做适当调整,但需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并报研工部备案。
二、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0、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评定名额2人,奖励金额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有较为突出的德育事迹或情操表现;
2.勇于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国家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洁身自好;
4.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观念,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善待他人,同学关系融洽。
(四)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评选出1名候选人,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会同浙江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评选时遵照宁缺毋滥原则,优先评选有较为突出德育事迹的研究生,并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全校2010、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各专业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评比条件
三好研究生必须是本学年三等(含)以上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30%。
(5)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11-2012学年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分会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
2.在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
3.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本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4.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5.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六个月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45%。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三)研究生“学术之星”
1.参评对象:全校2010、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评定名额与奖励金额:
全校拟评定10名,奖励金额2000元。
3.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4.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初评人选(人数不限),并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依“宁缺毋滥”原则确定研究生“学术之星”最终人选。
四、评选步骤
1.各二级学院建立相应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其负责人原则上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2.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初评工作,各项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4.公示完毕后组织当选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各二级学院须对各类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并于10月8日前将各类评审表和汇总表上报研工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上报汇总表时,请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学术之星”分别建表,切勿合并在一张工作表内;汇总表以“学院名称+评奖类别”命名,如“财政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会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5.各类评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条件
2.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定条件
3.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4.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表
5.各类评审表
6.评奖评优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