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现就做好2014年暑期留校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准备参加博士生考试、各种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需留校看书复习的;
2.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各类竞赛集训需留校的;
3.参加校外实习需留校住宿的;
4.其他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暑期留校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详见附件1),上交学院;
2.学院审核、汇总申请表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留校申请表由学院留底备案;
3.暑期留校申请办理截至6月18日,请各学院务必于截止日期前上交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管理要求
1.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以各学院为主,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放假前要对留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凡申请材料填写不完整,学院无值班人员的,不予办理留校手续,不准学生滞留学校。
2.暑假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者,不得继续留校住宿,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所有留校学生必须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护集体和个人财物;禁止在公寓楼内违规用电、使用明火,严禁留宿外客、晚归;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值班人员和公寓管理员。
4.研究生在留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发生纠纷、安全等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2.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