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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期间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2-04-20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

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决定启动“十二五”期间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现就“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社会需求,为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路径;依托优势学科,强化专业特色,建设若干个在省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势特色专业;加强课程建设,建成若干门满足终身学习需求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和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打造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大学课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设有利于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的新机制;鼓励全校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形成若干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二、建设内容

(一)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计划

1.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指导下,鼓励全校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明确定位,并更加注重培养模式的实践性、综合性、选择性、开放性,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路径,形成符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不同类型人才的成长发展创设良好的机制与环境。

2.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参与实施省级及以上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实施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探索财经类院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二)专业特色提升计划

3.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自身发展需要,遴选20个左右专业进行重点建设。通过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环节进行改革和建设,提升专业优势和特色,力争有5-7个专业成为省级优势专业,1-2个专业成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依托我校优势学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新兴特色专业建设,争取有6-8个专业成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积极争取国际高等教育资源,加大与国外高水平学校合作,努力培养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力争有1个专业成为省级国际化品牌专业。

4.制订《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专业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对“十二五”期间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增强各学院专业发展与建设自我规划、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意识,探索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管理的新机制,鼓励支持相关专业参与和实施专业认证。

(三)精品课程培育计划

5.制订《浙江财经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整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多级联动、共建共享。“十二五”期间,将立项建设60门校级一类课程,30门校级精品课程(含校级双语教学示范公开课),争取有8-10门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课程,有1-2门课程成为省级国际化特色课程;在精品课程建设基础上,以促进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为重点建设内容,立项7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争取其中有35门左右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3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发挥学校人才优势和知识文化传承创新作用,遴选10-12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向外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展示我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和丰硕的教学成果,争取有2-3门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力争有1门课程获得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立项。

6.出台《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二级学院(部)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内容,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全校选择50门左右的课程进行试点,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小班制教学,探索考核方式的改革,打造一批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示范课程,真正体现“学生本位”的课堂教学观。

(四)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强化计划

7.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系统构建实践创新平台。“十二五”期间将建设校级学科(专业)实验中心2个以上,力争获得2个以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和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支持各专业与相关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开展合作,建立实践基地150个左右,重点扶持建设20个左右的校级示范实践基地,争取建设1-2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8.加强对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与投入,培育在省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学科竞赛品牌;拓展现有学科竞赛的参与种类和规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扩大学生参与面;全面推进学科竞赛管理模式的改革,提高竞赛的管理水平与效率。

9.以新一轮学分制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适度提高实践教学学时比例, 探讨优化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体系的新思路,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与调查成效;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多样化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形式。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计划

10.健全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上课的,不再聘任教授职务。倡导知名教授开设学科导论课,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

11.建立全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改进新教师培训方式,完善助教导师制;鼓励以系、教研室、教学团队、教学建设项目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开展教师教研活动;完善教学激励机制和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

12.加大师资引进和培养力度,到2015年全校生师比达到14:1以下;加强教学队伍建设,遴选8-10支校级优秀教学创新团队,并重点从教学团队中培养6-10名校级教学名师和12-18名校级教坛新秀,“十二五”期间,争取有4-6支团队成为省级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有3-4名省级教学名师,6-8名省级教坛新秀,并力争有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建立名师新秀教学观摩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完善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和综合导师制,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加强与国外同类高水平大学的校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教师出国进修、访问和对外交流。

(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进计划

13.针对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分批设立200项以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教学一线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争取获得20项左右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50项左右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4.两年一次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立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积极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应用及推广工作,争取获得4-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力争获得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三、政策措施与组织管理

1.全校高度重视。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需要汇聚全校师生员工的力量,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造良好的机制与环境。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一把手”责任,明确目标要求,统一规划,制订具体政策,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

2.加大教学投入。“十二五”期间要切实提高教学支出占学校总支出的比重,教学经费要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提高教学质量倾斜,优先保障教学经费。“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鼓励项目承担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经费管理责任制。

3.完善激励政策。修订《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将“十二五”期间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在校内职称评审、岗位定级、年度考核、个人评优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可视为取得同级别科研项目。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验收成绩将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4.加强过程管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先行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立项,分批划拨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获得立项后,应每学年向学校提交项目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学校定期检查并公布结果,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拨发后续经费。项目建设期完成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照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验收指标进行验收。省级项目一般在校级建设项目或培育项目基础上推荐评审。

5.推进两级管理。为提高二级学院(部)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推进校、院两级管理,部分校级一般项目,包括校级一类课程、校教改一般课题等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验收由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学校定期抽查。

6.注重项目培育。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相关政策精神,尽早规划,及早布局,在学院提前设立相关的本科教学工程培育项目,调动一切力量支持保障培育项目顺利实施,并协助项目组做好项目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7.发挥团队作用。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团队的作用,完善教学团队合作机制,发挥团队优势,发扬团队精神,促进教学研讨、交流、互补与协作,提高团队竞争力,促进项目建设。

上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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