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22名学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9法学1班:陈若涵、郑斐潇
19法学2班:李琪、程绪桐
19法学3班:杨柯、刘长灵、韦海丽
19非诉实验班:单诗恬
19社会工作班:惠显蕊
20法学1班:徐彤、白天琦、吕嘉亿、陆卓悦
20法学2班:冯兆璐、张峰伟、鲍佳宜
20法学3班:钱瑾、黄燕菲
20非诉实验班:姚艳祺
20社会工作班:赵悦伶、冯贵燕
21法学(二学位):虞凯翔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党委反映。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党委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